1、從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類的手續費返還,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簡稱“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與“三代”業務直接相關的辦公設備、人員成本、信息化建設、耗材、交通費等管理支出。
因此從稅務機關取得“三代”手續費返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學習筆記】需要按紀經代理服務繳增值稅,一般企業收到的個稅手續費返還在“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2、直接減免的增值稅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因此享受減免稅的增值稅稅款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學習筆記】對于當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稅,企業無需進行賬務處理。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企業應當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其他收益”科目,如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減免的增值稅是計入其他收益。
3、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稅額,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因此除上述條件以外的即征即退增值稅稅款,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學習筆記】《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學習筆記】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就不可以再同時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
【學習筆記】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
4、增值稅加計抵減進項稅額部分,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由于增值稅加計抵減形成的收益不屬于不征稅收入范圍,因此應計入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學習筆記】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生產、生活型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span>
5、收到增值稅留抵退稅稅款,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由于增值稅留抵退稅稅款屬于對可結轉抵扣的進項稅額的退還,不涉及收入確認,不屬于企業所得稅征收范圍。
【學習筆記】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財稅〔2011〕107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企業收到退稅款項的當月,應將退稅額從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轉出。收到退還的期末留抵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是否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企業取得的出口退稅款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學習筆記】收到出口退稅款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學習筆記】7、稅控盤維護費抵減增值稅
答:沖減“管理費用”等科目,相當于減少成本費用支出,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來源:小陳稅務08